汇丰研究: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反弹在即******
中新社北京2月2日电 (记者 夏宾)中新社记者2日了解到,汇丰环球研究近日发布了以重启、复苏、促增长为主题的2023年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展望报告,预计随着内地恢复通关,粤港澳大湾区将发挥其优势,2023年经济有望迎来反弹。
汇丰环球研究大中华区首席经济学家刘晶表示,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反弹在即。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活动在2022年受到疫情拖累,房地产和服务业受到冲击最大。随着内地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政策,预计通关人数将逐步恢复到疫情前水平。住宿和餐饮消费回升将尤为明显,广东的消费增速预计将从去年的负值区间反弹回升。
同时,在香港和澳门,跨境旅游的正常化将提振当地零售业。预计2023年香港的零售销售同比增速将反弹至15%,而澳门的零售销售同比增速可能高达20%。
刘晶指出,考虑到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世界知名城市群的国家战略,广东制造业的优势与香港的金融专长可形成更大的协同效应。“我们预计2023年宏观政策将更加关注经济增长,广东的地方政府可能会继续推出退税、定向信贷支持等措施来支持当地的制造业企业。尽管外部需求增长放缓似乎已不可避免,但广东有很强的动力保持其制造业和出口的竞争力。”
刘晶提到,广东今年大概率将继续得到全国最高的专项债配额,并可能会推动基建投资扩展到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等领域。香港也有宏伟计划。在2022年至2023年的香港特区政府预算中,会安排1000亿港元专门用于北部都会区住房、交通运输和基建。(完)
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法治课|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1月1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刘鑫(现名刘暖曦)已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19365元,由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
刘鑫被列为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执行措施?
根据民诉法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向澎湃新闻介绍,在青岛城阳区法院执行立案,公开执行案件信息后,法官可操作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刘鑫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比如银行存款、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然后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
邢鑫称,若刘鑫有银行存款,则可划拨到法院账户,以支付江秋莲,执行结案;若刘鑫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官可根据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定执行方案。随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若刘鑫成为被执行人后,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赔偿,还可能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受到更多限制。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将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出行不得乘坐飞机高铁,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不得旅游度假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2023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2023年1月2日,刘鑫在微博上发布文章并开通打赏,对于法院的判罚,她称若有人愿意帮她,她会感谢并希望有机会报答。此事被认为是刘鑫在众筹赔偿款,引发巨大争议,刘鑫的微博账号随后被永久禁言,微博方面称,第一时间关闭了刘鑫微博账号的打赏功能并限制其提现。
2023年1月10日,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江秋莲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